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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11-28  发布人: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  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和健康中国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要求,我部决定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聚焦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将健康素养融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将健康促进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将健康教育渗透学生学习实践生活诸环节,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转化为 健康治理政策、学校健康管理制度和师生健康行为规范。以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主动适应健康中国建设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基本要求,推进健康教育更加注重 面向人人、服务全面发展、奠基终身健康、做到知行合一、实现共建  共享,以健康促进为主线改进学校治理体系,深化学校教育改革, 加快学校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健康学校建设模式和青少年健康促进机制,系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建成全国健康学校,大幅提高学校立德树人质量和健康促进水平,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组织实施

经各地遴选推荐,教育部确认、公布一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名单,经两年建设验收合格后认定为全国健康学校。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遴选申报阶段(2022年4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本地健康学校建设,按照《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2)组织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各地将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我部。报送方式:书面寄至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0191;联系人:陈婷;联系电话: 18811155693),电子版发送至casnhp_xxws@163.com。

(二)条件审核阶段(2022年5月—6月)

教育部根据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基本条件,审核各地遴选推荐的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三)自主创建阶段(2022年7月—2024年7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质量管理,统筹多种资源支持健康学校建设。教育部组建全国健康学校建设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动态监测健康学校建设过程,确保建设秩序、进度和质量。

(四)验收认定阶段(2024年8月—12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地区健康学校建设成果验收,将验收情况提交全国健康学校建设专家委员会复核,教育部将符合条件的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认定为全国健康学校并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学校建设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实施、专业指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支持学校创新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实现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目标。

(二)统筹经费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健康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健康学校建设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社会资金、公益机构支持健康学校建设。

(三)提供资源服务

建设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建健康学校建设专家指导组, 统筹建设优质健康教育资源,组织学校间协作交流和共建共享,加强管理人员、校医和教师培训,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四)鼓励探索创新

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学生健康素养、学校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学校建设成果展示,带动各级各类学校参照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要求,自主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朱红松,010-66097180。

附件:1.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目标任务

          2.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基本条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目标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各领域创新发展,办出特色,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五育并举、五育融合、五育协调的育人环境,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综合素质。将学生健康水平作为评价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建设、办学质量、教师教学绩效和学生素质发展的关键指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支持学生高效学习、幸福生活、 健康成长。

二、健全学校健康治理体系

以促进学生健康为主线,将促进学生健康作为学校办学基本任务,融入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和建设项目。创新体制机制模式,健全学校健康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和作业、考试、读物、手机、营养、睡眠、体质、心理健康、预防沉迷网络游戏等专项管理规定,营造有利于学生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政策环境。学校要成立健康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学生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和健康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发布学生健康促进年度报告。鼓励学校创新学生健康促进模式,形成“人人促健康,师生享健康”的健康促进格局。

三、提升全体学生健康素养

以提升学生健康水平为导向,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健康观念、 获取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尊崇健康文化风尚,走好健康成长之路。将健康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生健康素养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学生健康素养评价制度,有效应用信息系统管理学生健康素养,严格写实记录、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评价程序。学校每年实行学生健康素养测评,结果向学生及家长反馈。定期开展学生健康素 养展示活动。

四、完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

以提高健康教育质量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内容体系,鼓励共建共享学校健康教育资源库,建设健康教育教师教学工具库。健全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新机制。探索在物理、化学、 生物等学科渗透健康观念、知识和技能,形成“健康教育课程、 课程健康教育”融合新格局。建设校本健康教育精品课、示范课、 共享课,积极参与本地区和全国健康教育教学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开展“互联网+健康教育”,形成线上线下健康教育并举新机制。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健康教育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学校培养健康教育教学名师、科研骨干、学科带头人。

五、建立健康监测评价机制

以解决制约学生健康的影响因素和重点问题为基础,建立学生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和数据库,科学、规范、有效管理应用学生健康信息。动态监测、研判与干预学生视力、学生睡眠时间、体质、心理、营养发育等健康状况,常态化开展疾病、环境、健康因素监测,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慢病行为危险因素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预防与干预评价。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生健康体检、学生健康素养测评,实现学生健康信息数据融通应用。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电子档案,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开展健康评价,为学生制定针对性健康指导方案、发放个性化健康处方。

六、增强校园健康服务能力

以维护学生生命健康安全为目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统筹建设规范化的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心理咨询室、体育与健康教研室、健康教育体验室、健康教育校长(名师)工作室等学生健康促进场所,提供必要的手机保管装置。建强用好学校健康促进管理信息系统。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健全校园疾病预防体系。有效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应急处置结合新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应急管理能力。

七、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环境

以增进学生福祉为中心,实行学生健康清单管理制度,着力以执行“健康促进清单”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的环境,着力以消除“健康不利清单”化解不利于学生健康的因素。营造和谐、友善、轻松、愉快的校园文化氛围,优化营造学校及其周边清洁、 安全、安稳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质量认证管理,高水平推进学校教育卫生设施、教学环境、设备等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生活服务设施设备齐全,按实际需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食堂、卫生厕所、开水房、浴室等用房,促进学校食堂“名厨亮灶”全覆盖。按标准配备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等急救设备设施,面向师生普及急救知识技能。健全学校、家庭、 医院、社会协同促进学生健康长效机制。鼓励学校宣传、展示和交流健康促进典型经验,示范带动健康家庭、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建设。



 

附件2

 

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基本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独立设置的全日制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 有三届以上毕业生。中小学本学段各年级完整,每个年级原则上不少于5个平行班。校园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亩。特殊类型学校可适当放宽条件。

2.办学条件良好,教育教学、体育锻炼、管理服务场地场所、 设施设备和仪器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达标适用、数量够用、质量好用,特别是食堂、卫生厕所、浴室、开水房、手机保管装置等生活服务设施,符合安全、清洁、无风险要求。

3.数字校园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和管理能力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

4.近三年学校未发生集体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致使学生残疾或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等事件。

二 、治理能力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方向正确,育人宗旨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学校发展规划。

6.学校治理体系健全,建立教学、预算、学籍、资产和风险管理等制度体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忠诚干净担当,结构合理, 团结和谐,具有较强的决策、组织、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善于整合社会资源。

7.办学行为规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近三年各项办学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师德师风、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三、教育教学

8.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校风、师风、学风、校园文化良好。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健康教育内容全面,教育教学质量高,育人特色突出。

9.教师队伍基础较好,科任教师特别是体育、健康教育、保健教师、校医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育理念先进, 教育方式科学,勇于开拓创新,教书育人成果显著。

10.学生综合素质良好,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有效应用评价结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健康促进

11.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健康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健康促进工作有人管、有经费、有制度、有成效。落实作业、考试、读物、手机、营养、睡眠、体质、心理健康,预防沉迷网络游戏等专项管理规定,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

12.健康教育基础良好,按要求配备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师、 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方法有效,特色鲜明,学生健康素养高。

13.卫生服务工作扎实,建有校医院或校医室(卫生室、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重视学生健康监测、疾病预防、干预治疗。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无烟学校建设。有效开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负面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保障机制建设。与社区协作开展健康促进工作。

五、预期效益

14.以增强学校健康促进能力为切入点,形成学校办学治校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格局,促进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带动学校在深化改革中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实力、育人成果和办学效益。

15.以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为突破口,建成更加完善的学校健康治理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健康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创新健康中国健康细胞有效模式,带动学校改革发展, 引领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作出教育贡献。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财务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研究生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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